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浪潮下,平台经济凭借其独特的商业模式与创新活力,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引擎。但在税收监管趋严与数字化转型深入的背景下,纳税责任划分与数据稽查问题日益突出。平台企业易在信息报送、代扣代缴及发票管理上踩雷;平台内经营者易面临收入申报不实、税目税率错配等风险;灵活就业人员则存在收入性质界定不清、个税申报不全的问题。
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一起网络主播管理机构伙同不法中介偷逃税的典型案例,此案涉及直播平台、MCN机构、700余名主播、空壳公司、财税中介机构等多方主体,其中,MCN机构是连接直播平台和主播的关键环节,在此案中主导偷逃税行为,同时,主播参与其中,获取偷逃税后的“免税”收入,财税中介则提供专业“筹划”,协助实施违法操作,空壳公司作为虚开发票的工具,而直播平台作为资金流转的源头,通过复杂资金流转和发票伪装,试图逃避税务监管。但税务机关穿透多层交易和虚假信息,查明主播真实收入、资金流向以及各主体间真实关系,最终锁定虚开发票和偷逃税的证据,并对相关公司和人员进行处罚。这一典型案例警示平台经济参与者,偷税漏税行为不可取,一旦被查处,将面临严重后果。基于此,本文将通过识别平台三方在纳税责任划分方面的潜在风险,进而针对税务机关的数据稽查策略,提出平台三方应对之策。
一、纳税责任划分的“雷区”
(一)平台企业层面:多重责任考验
1.信息报送与协助义务不到位:平台企业若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或未协助办理纳税申报等相关涉税事宜,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均对平台企业在数据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因此,平台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到资质审核、交易信息公示及安全保障等义务,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2.代扣代缴义务履行不当:平台企业作为劳务报酬扣缴义务人,若未能准确判断灵活用工人员的收入性质,并错误地将应视为劳务报酬的所得归类为经营所得,从而未履行代扣代缴的责任。根据《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平台企业将会因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面临0.5至3倍的罚款。
3.虚开发票风险:受利益驱动,部分灵活用工平台无视法律法规,在缺乏真实业务支撑的情况下违规开具大量劳务发票;另有部分灵活用工平台因风险防控机制缺失,未能有效识别用工企业与服务提供者合谋伪造业务实质的行为,导致虚开发票事件频发。此类行为不仅严重扰乱税收征管秩序,相关责任人还可能面临刑事法律责任。
(二)平台内经营者层面:收入与税种处理陷阱
1.收入申报不实:在平台经济交易环境下,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可能通过私人账户收取销售收入、篡改交易数据等手段隐瞒真实收入,以逃避纳税义务。例如,淮北市烈山区张桥加油站通过第三方平台收款至个人账户,隐匿销售收入,被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89万元。
2.税目税率错配:不同类型的经营业务可能适用不同的税目和税率,平台内经营者如果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彻,极易出现税目或税率的错配。比如,某主营文创产品的电商企业,通过多个网络平台销售自制的创意文具、手工饰品等商品,同时提供定制设计服务。在纳税申报时,该企业将所有业务收入笼统申报为“销售货物”税目,统一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然而,其定制设计服务本质上属于“现代服务”税目中的“文化创意服务”,应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这一错配使得企业在增值税计算和申报上出现偏差,影响税款的准确缴纳而引起税务机关关注。
(三)平台灵活就业人员层面:收入性质界定与申报难题
1.收入性质界定争议: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性质有时难以准确界定,如劳务报酬和经营所得之间的界限模糊。这可能导致平台和从业人员在纳税时出现错误判断,影响纳税责任的准确划分。即使灵活就业人员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但若其严格遵循平台的工作时间、接受平台的考核管理等,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 号)的规定,其所得仍可能因存在强“从属性”而被认定为劳务报酬,并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申报与缴纳问题:从业人员可能存在未按规定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或在多处取得收入时未进行合并申报等情况。例如,“曲曲大女人”(乐传曲)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隐匿销售收入,虚构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利用税收洼地偷税,最终被追缴并处罚款758万元。司马南将直播打赏、广告代言等收入拆分,虚列成本偷税,被追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926.94万元。
三、数据稽查:攻防双方的策略
(一)税务机关的“进攻”策略
1.金税四期与电子底账系统:税务机关借助金税四期和电子底账系统,实现对发票全链条的监控。从发票的开具、流转到作废,系统可以自动比对“进销项品名、数量、金额”。一旦发现“进销不符”,便会直接预警。同时,该系统具备强大的资金流水穿透能力,能对企业公户、私人账户及关联方账户的异常转账进行追踪分析,银行系统实时将异常资金流动信息同步至税务机关,实现税收征管的全方位、立体化监控。
2.第三方数据联动:税务机关积极整合工商、海关、社保等多部门第三方数据资源,构建起跨领域、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对上下游企业申报数据的交叉比对,能够精准识别企业隐瞒收入等违规行为,形成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强大监管合力。
3.AI风险模型构建: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税务机关建立起基于税负率、利润率、费用率等核心指标的智能风险评估模型。通过对行业数据的深度挖掘与分析,设定科学合理的风险预警阈值。当企业相关指标偏离行业平均值达到一定程度,系统自动将企业标记为高风险对象。
(二)平台经济三方的“防守”策略
1.平台企业:构建全链条合规体系
(1)智能化信息管理:平台企业应加大技术投入,引入先进的大数据管理系统,构建涵盖交易数据采集、身份信息核验、数据校验分析等功能的智能化信息管理平台,确保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并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数据标准与报送时限,实现涉税数据的自动生成与报送,从源头规避信息报送风险。
(2)细化代扣代缴流程:建立灵活用工人员收入性质评估机制,通过制定详细的评估标准和流程,结合用工合同、工作模式、管理方式等多维度信息,准确判断收入性质。
(3)发票全流程风控:搭建发票管理风控平台,运用OCR识别、区块链等技术,对发票的开具、接收、流转进行全流程监控,一旦发现异常,系统立即启动风险预警与调查处置程序。
2.平台内经营者:筑牢财税合规防线
(1)透明化财务管理:摒弃私人账户收款等违规操作,将全部经营收入纳入企业对公账户统一管理,确保收入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
(2)精准化政策适配: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或聘请专业税务顾问,深入研究税收政策,准确把握不同经营业务适用的税收法规与优惠政策。
(3)主动式风险自查:建立常态化税务风险自查机制,对照税务机关数据稽查指标体系,定期对企业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费用扣除、发票管理等税务管理环节开展全面自查。
3.灵活就业人员:增强合规纳税意识
(1)明确收入性质:主动学习税收政策知识,准确把握劳务报酬、经营所得等不同收入类型的界定标准。若对收入性质存在疑问,及时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人士。在与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时,明确约定收入支付方式和税务处理责任,避免因收入性质界定不清引发纳税争议。
(2)规范收入申报:针对在多个平台取得收入的情况,建立收入台账,详细记录每笔收入的来源、金额和支付时间等。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如实申报全部收入,确保个人所得税足额缴纳。
(3)留存业务凭证: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灵活就业人员应妥善保存与业务相关的各类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订单记录、交付成果证明等。这些凭证不仅是证明业务真实性的重要依据,也有助于在发生纳税争议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平台经济三方因角色不同,各自承担的纳税责任也不同。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监管力度的加强,平台经济中的三方主体都应重视纳税合规,只有充分认识到自身的纳税责任,积极应对数据稽查中的挑战,并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才能在合规经营的道路上稳健前行,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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